診所/衛生所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品質評核與獎勵活動

  • 背景說明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推動診所或衛生所之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,持續強化診所/衛生所辦理代謝症候群與糖尿病前期預防與管理工作,以提升病人前期預防與健康識能。為獎勵診所/衛生所精進照護品質與量能,特辦理本次評核與獎勵活動,以表彰努力推動之診所/衛生所。
 

  • 申請資格及附件
一、申請條件:須已通過成為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。
二、申請獎勵之診所應檢附以下文件,請由國民健康署或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網站下載「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之診所/衛生所品質評核與獎勵活動」及相關附件。

  1. 申請表(附件1)
  2. 評分項目表(附件2)(請逐項備妥佐證資料,若任一項佐證資料未齊,該項將不予認列。)
  3. 提交範例(附件3)
三、申請期限
公告起至114年8月11日(以郵戳為憑),檢附相關文件,寄達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–陳宏麟診所(地址:545南投縣埔里鎮南昌街221號,林小姐收;請註明糖尿病健康促進機構獎勵活動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提交格式與注意事項

  1. 請使用A4直式橫書、雙面印刷,中文字型為標楷體,英文字型為Times New Roman,段前0.5行距,並務必標示頁碼。
  2. 資料請依申請表、評分項目內容順序裝訂成冊1式2份,另檢附電子檔1份,寄至:tacd113ms@gmail.com。(信件標題請寫:院所名稱_計畫名稱_檔案繳交,內文註明:醫事機構代碼、機構全銜、聯絡人姓名、電話與e-mail。)
 
  • 獎勵
(一)獎勵組別:分診所組及衛生所組
(二)獎項:
依據評核總分進行排序頒發獎勵。獎項共分為四個等級,說明如下:

獎項 診所組(家數) 衛生所組(家數) 獎勵金額(元) 獎勵證明
金獎 25 5 30,000 獎金+獎座
銀獎 35 5 22,000 獎金+獎座
銅獎 40 10 16,000 獎金+獎座
佳作 45 20 8,000 獎狀

(三)佳作需達總分70分以上方具獲獎資格。
(四)如參與單位總得分相同,將依下列順序進行排序:
1.優先比較「服務品質」項次,得分較高者優先
2.若上述項次得分仍相同,則再比較「預防與照護執行率」項次,得分較高者優先。
3.分數同分者將由委員審核證明文件評定為準。
 

如有疑問,請逕洽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–陳宏麟診所 林小姐,
電話:(049)2900303 傳真:(049)2906262。
 
  • Address
    秘書處22065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293之2號13樓之2
    會址220 新北市板橋區溪崑二街9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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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02-26852124
    週一至週五 08:00-17:00
    午休時間12:00~13:00,請於上班時間來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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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cdtw2020@gmail.com (年冬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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